一、采購人名稱: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二、單一來源編號:GJ-1HDY2412007
三、采購項目名稱: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2025年度用電采購項目
四、采購項目概況:
1、采購內容: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及下屬全資、控股企業(yè)及其所屬各級全資、控股企業(yè)名下在用一般工商業(yè)用戶用電采購,預計總用電量5040萬千瓦時(注:最終實際使用戶號、簽約電量以合同期內實際使用為準)。
2、服務期限:一年
3、服務內容:
3.1供應商需為采購人免費提供涉及用電業(yè)務便利服務,包括但不限于:
(1)用電報裝、用戶更名、用電類型變更等各類涉及用電業(yè)務便利服務;
(2)根據采購人實際用電情況,提供節(jié)約用電咨詢及技術支持;
(3)提供季度用電分析報告。
3.2服務期內供應商應保證采購人的正常用電,如因供應商的原因導致采購人不能正常用電的,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供應商承擔。
3.3供應商須提供詳細、可行的購電方案,描述電量來源及采購價格。
3.4由供應商承擔100%偏差考核。合同對售電的計價電量包偏差,包超用,供應商須承擔采購人全部實際用量的偏差考核,不得向采購人收取偏差調整費用。采購人無需承擔用電量偏差風險。
3.5如采購雙方簽訂合同后供應商未能與發(fā)電企業(yè)或有關單位簽訂足夠的合約電量,造成采購人損失的部分,由供應商全部承擔。
3.6如果因供應商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造成采購人損失的,供應商應全額賠償采購人的損失。
3.7供應商不能按服務要求執(zhí)行的,采購人有權要求供應商作出相應補償和賠償以保證采購人的利益不受侵害。
3.8供應商對輸配電讓利和政府基金等售電政策補貼的說明:供應商應當將輸配電讓利和政府基金等國家補貼或當地政府針對售電市場的政策補貼分享給采購人,且對采購人申請補貼的申報流程、手續(xù)材料、政府窗口對接等業(yè)務全權負責。如國家或當地政府對售電市場有新的補貼或政策變動的,供應商需及時告知和分享信息,不得隱瞞、自納。
五、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
本單位采購用電屬于非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杭州市新能源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與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同屬杭州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全資企業(yè),參照《浙江省國資委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審計廳關于加強浙江省省屬企業(yè)采購管理的指導意見》浙國資發(fā)[2022]12號文件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在價格公允的前提下,潛在供應商與企業(yè)存在控股關系,或屬同一省屬集團控股企業(yè),且有相應資格能力提供相關貨物、工程或服務的;”條款。擬向杭州市新能源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進行單一來源采購。
六、擬定供應商信息
擬定供應商名稱:杭州市新能源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錢塘區(qū)白楊街道杭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9號大街199號2幢。
七、其他
本項目公告期限為5個工作日,供應商對該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及其理由和相關需求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內(截止時間為本公示發(fā)布之日后的第6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提出異議。
提出異議的單位或個人必須表明真實身份,加蓋反映單位公章或簽署反映人真實姓名,注明聯(lián)系地址及電話。為保證實事求是、公平公正,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八、聯(lián)系方式
1、采購人: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葛工
聯(lián)系電話:0571-85192057
聯(lián)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區(qū)婺江路289號
2、采購代理機構名稱:浙江建友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董工、舒工
聯(lián)系電話:18368830042、15256088749
地點:杭州市西湖區(qū)西港發(fā)展中心7幢7樓
3、監(jiān)督部門: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監(jiān)察審計室
聯(lián) 系 人:孫先生
聯(lián)系電話:0571-85193874
聯(lián)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區(qū)婺江路289號
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浙江建友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5日